“五月天”假唱?演唱会原始音视频已提交稽查部门!上海官方最新回应
另据央视新闻客户端消息:记者今天(12月4日)上午了解到,“五月天”上海演唱会的原始视频、音频,目前已提交属地文化市场稽查部门,有关部门将对提供的音视频内容进行科学的测评分析,并公布调查结果。
这两天,微博评论区被网友吵翻,假唱派和真唱派各占一边。
有人表示,五月天怎么会假唱,根本是不可能的事儿。也有人质疑音乐博主的鉴定行为和水平,怀疑就是蹭热度。
不过,更多网友表示,让子弹飞一会儿。
对于真假唱的问题相关部门有明确规定↓↓↓
根据《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演员不得以假唱欺骗观众,演出举办单位不得组织演员假唱。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为假唱提供条件。演出举办单位应当派专人对演出进行监督,防止假唱行为的发生。
第四十七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对演出举办单位、文艺表演团体、演员,由国务院文化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文化主管部门向社会公布;演出举办单位、文艺表演团体在2年内再次被公布的,由原发证机关吊销营业性演出许可证;个体演员在2年内再次被公布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
(一)非因不可抗力中止、停止或者退出演出的;
(二)文艺表演团体、主要演员或者主要节目内容等发生变更未及时告知观众的;
(三)以假唱欺骗观众的;
(四)为演员假唱提供条件的。
有前款第(一)项、第(二)项和第(三)项所列行为之一的,观众有权在退场后依照有关消费者权益保护的法律规定要求演出举办单位赔偿损失;演出举办单位可以依法向负有责任的文艺表演团体、演员追偿。
有本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项和第(三)项所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人民政府文化主管部门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有本条第一款第(四)项所列行为的,由县级人民政府文化主管部门处5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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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新华社、央视新闻客户端、新浪微博、新闻晨报、钱江晚报等
编辑:吴桑关注!